本期,我们将预习中级会计经济法的一个知识点: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了解这一知识点对于正确理解和应用经济法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详细介绍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概念及相关法律规定,帮助考生们更好地掌握这部分内容,为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考试提供帮助。
一、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约定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
(1)当事人可以附生效条件,也可以附解除条件。
(2)当事人恶意促使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没有成就,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就。
(3)所附条件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为,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同时具备):
①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已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②是不确定的事实,即作为条件的事实是否会发生,当事人不能肯定。
③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而非法定的事实。
④是合法的事实,不得以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实作为所附条件。
⑤所限制的是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而不涉及法律行为的内容,即不与行为的内容相矛盾。
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以该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根据。
当事人可以附生效期限,也可以附解除期限。所附期限可以是明确的期限,例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不确定的期限,例如,“某公民死亡之日”。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中级会计考试中经济法章节重要的知识点之一,对于考生们来说,掌握这一内容至关重要。希望本文能够为考生们提供有关这一知识点的详细解析和相关法律规定,帮助他们对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有更深入地理解。
本文【中级会计经济法章节知识点预习: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会计资源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会计资源网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