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税前扣除凭证是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依据。发票作为常见的税前扣除凭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是否所有支出都必须有发票才能税前扣除呢?其实不然。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解析没有发票也能税前扣除的八大情形,一起来看看吧!
没有发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这些情形要注意
情形一: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扣除原则:合理部分准予扣除
扣除凭证:工资表、付款凭证
情形二:差旅费补助
个人因公出差的误餐、交通、电话补助等。
扣除凭证:应表明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补助标准可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由企业相关制度规定,应提供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相应的签领单等。
情形三:抚恤金、救济金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救济金是指对生活上发生困难的人给以物质补助的费用。
扣除凭证:发放明细表、付款凭证等
情形四: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
扣除凭证: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情形五:出租方分摊的水电等费用
企业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
扣除凭证: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
情形六:共同接受劳务、采用分摊方式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非应纳增值税劳务。
扣除凭证: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
情形七: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债券的利息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原则上应该开具发票,但由于投资者众多,开具发票具有一定难度。
扣除凭证:收息凭证,向投资者兑付利息证明、付款凭证等,扣除凭证需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情形八: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支出
扣除凭证: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无需取得发票,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协议,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或者有的需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没有发票也能够税前扣除的八大情形。作为会计从业人员,务必掌握这些知识,以便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处理税前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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