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废的发票有哪些?财会新人速看

不能作废的发票有哪些?财会新人速看

在财务工作中,发票的管理和处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对于财会新人来说,了解发票的种类以及哪些发票不能作废,是入门必备的知识。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几类不能作废的发票,帮助大家在工作中避免犯错,一起来学习吧!

不能作废的发票有哪些?财会新人速看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规定:开具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或开具有误的,销售方应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内容应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联次。

如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不需退回报税联;

如消费者已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不需退回注册登记联;

(消费者已经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销售方应当留存公安机关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复印件;如消费者无法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销售方应留存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机动车经销企业出具的退车证明或者相关情况说明。)

如消费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已抵扣增值税的,不需退回抵扣联。

2、已勾选申报抵扣或已退税勾选确认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3、成品油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因此,成品油发票开具有误,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4、增值税电子发票

因为增值税电子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发票进行冲减。

5、其他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以上就是小编和大家分享的关于几类不能作废的发票的内容。发票的管理和处理涉及诸多细节和规定,需要财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和掌握。如果大家想更深入地了解发票的相关知识,可以随时到会计资源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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