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征点,这一与企业经营成本息息相关的政策界限,历来是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关于增值税起征点的调整传闻不断,其真实情况究竟如何?同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境外单位在我国境内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它们是否能享受我国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这些问题,都将在下文中得到详细解答。
一、增值税起征点是多少?
增值税起征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即: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无论是此前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3万元(季度6-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还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季度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并没有调整增值税起征点。
二、境外单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吗?
按照现行政策,境外企业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均由扣缴义务人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综上所述,增值税起征点的具体数额及境外单位是否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政策,都需严格依据现行税法规定来判断。纳税人应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确保自身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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