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作为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无论你是否从事会计工作,了解社保的相关知识都是十分必要的。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聊聊一个可能让人感到困惑的话题——社保无效参保。那么,社保无效参保究竟是什么意思?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无效参保呢?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一一揭晓。
社保无效参保是什么意思?什么原因导致的无效参保?
简单来说,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来执行的社保缴纳,就会出现无效参保的情况。
以下几个情况是无效参保:
一、返聘人员继续缴社保无效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二、重复参保,保费不叠加。我国退休金的金额是根据缴费工资,累计缴费年限,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等因素确定的。重复缴纳也只会让其中一个的保险资金得到保障,也就是即使缴纳多个保险,到时候也不会领到多余保险。
重复参保有两种类型:
● 制度内重复参保,即在同一个医疗保险制度内,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
● 跨制度重复参保,即同时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重复参保不能享受双重待遇,还可能涉嫌骗保,大家千万注意了!
三、实习人员,不需缴纳保险。
我国社保规定,一般实习生是有最高3个月实习期不需要缴纳保险的。而未毕业的大学生时间会更长,他们可能要在企业工作一年。
四、到了退休年龄依然缴纳保险。
退休年龄却不办理手续的还一直要缴纳社保,反而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过了退休年龄后,社保就不会因为多缴纳而增加退休金金额。
当然,社保只是会计工作中需要了解的一部分内容。如果大家还想要学习更多有用的会计知识,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欢迎来到会计资源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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