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包装物押金的区别是什么?要怎么计算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包装物押金的区别是什么?要怎么计算

在会计的世界里,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两个绕不开的重要税种。作为会计从业者,掌握这两个税种的相关知识点,无疑是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聊聊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包装物押金之间的区别,以及它们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包装物押金的区别是什么?

(1)增值税-包装物押金: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的,时间在一年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2)消费税-包装物押金: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要怎么计算?

1、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税,应在逾期或超过一年以上仍不退还时计征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的货物还应计征消费税。

2、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逾期时不再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退还押金时也不再退还已经交过的增值税及消费税,没收后将余额转为其他业务收入。

3、对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因为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包装物押金的区别以及如何计算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如果小伙伴们还想要了解更多实用的会计知识点,不妨选择到会计资源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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