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财务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税收相关的概念,比如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零税率,以及起征点和免征额。这些术语听起来有些相似,但实际上它们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一一解析这些概念,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它们。
不征税、免税、零税率有何区别?
● 不征税:指不在该税种的征税范围的项目,是属于征税范围以外的项目,比如:存款利息不缴纳增值税,所以叫不征税收入。因此纳税人发生不征收增值税项目的,开具“不征税发票”时,企业并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不征税发票”开具后不需要在次月申报期填写《增值税纳税报表》。
● 免税:是指对该税种征收范围的部分项目暂不予征税,属于征税项目根据政策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比如个人所得税计算中,免税额为每年6万,平均到每月5000元,这个每个月的5000免税还有个名字就叫起征点,免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发生免税行为的,可以放弃免税行为,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 零税率:是指该种税征收税率为0,是一种法定税率,属于征税项目,但由于规定税率为0,纳税人无税可以缴纳。如:出口货物税率为0.
三者区别:
(一)不征税收入仅特定业务可以开具发票,免税、零税率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免税属于税收优惠,零税率属于法定税率;免税收入、零税率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
起征点和免征额是一样的吗?
● 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
● 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 二者区别:
起征点是开始征税的起点,超过了起征点,全额都要征税;而免征额是全部数额中可以免税的数额,如果数额小于免征额,则全额免税,而如果税额大于免征额,对超过免征额之后的部分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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