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残疾人保障金是一个重要的财务事项。作为单位的会计人,了解残保金的基数以及是否有税收优惠,对于准确进行财务处理至关重要。那么,残保金的基数究竟是什么?残保金又是否享有税收优惠呢?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残保金的基数或者起征点是多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是多少?
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
三、计算残保金时,在职职工人数有什么规定?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之了提醒】: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四、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保障哪些方面?
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1️⃣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2️⃣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3️⃣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
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
4️⃣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5️⃣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助。
6️⃣经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五、逾期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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