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领域,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工作中,抵押和质押这两个概念都经常会被提及。特别是对于会计人来说,正确区分和理解抵押与质押的含义及其区别,更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抵押和质押到底分别是什么意思?它们之间又有哪些不同呢?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抵押和质押分别是什么意思?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
● 抵押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
● 抵押物:所提供抵押财产;
● 抵押权人: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
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1、标的不同:抵押的物品一般是不动产,质押的物品则是以动产为主。
2、效力不同:抵押物品需要经过登记才是有效的,而质押物品只需要占有即有效。
3、权利不同:借款人抵押物品只具有担保效力,而质权人则拥有物品的支配权以及留置权。
4、变现方式不同:抵押物品需要通过法院拍卖才可兑现,而质押则是直接变卖。
总的来说,抵押和质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抵押和质押之间的区别远不止上述这些。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两个概念的深入解读和实际应用,可以通过会计资源网来学习更多有用的会计知识,让自己的专业能力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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