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或单位的日常运营中,各种开支和支出是不可避免的,而这些开支往往需要进行报销和付款。在这个过程中,单位自制的付款申请书作为一种内部文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那么,单位自制付款申请书究竟算不算原始凭证呢?这是许多财会人员都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解答。
单位自制付款申请书属于原始凭证吗?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指反映企业经济业务活动的最初记录,包括各种单据、票据、合同、协议等。
根据《会计法》规定,所有反映企业经济业务活动的最初记录都可以作为原始凭证来使用。因此,单位自制付款申请单也是属于原始凭证。只是在数附件的时候,有些单位是加了付款申请单,有些单位就不算,但这不影响实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该付款申请书没有得到相应部门或者领导的审批签字,则不能作为有效的原始凭证来使用。因此,在填写和使用单位自制的付款申请书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操作,并确保相关部门或领导已经对其进行了审批。
原始凭证有哪些规定?
1、记录要真实;
2、内容要完整;
3、手续要完备;
4、书写要清楚、规范;
5、编号要连续;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7、填制要及时;
8、统一格式。
对于财会人员来说,了解并掌握这些规定和要求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建议大家多关注会计资源网,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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