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开的专用发票本月作废具体操作是怎样的

上月开的专用发票本月作废具体操作是怎样的

在会计的日常工作中,开具发票无疑是一项基础且重要的技能。然而,偶尔我们也会遇到开错发票需要作废的情况,这时就需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来指导我们。那么,如果上月开具的专用发票需要在本月作废,我们应该如何操作呢?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讲解。

上月开的专用发票本月需要作废该怎么操作

发票跨月就不能作废了,如果有误,只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普通发票不管是当月还是跨月的,都可以直接作废,无需去税局办理红字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票发现错误可以直接作废。如果是跨月了(在90天之内的)就要到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

专用发票的话,如果购买方已经认证了需要购买方先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然后销售方根据红字发票信息表在开票页面的上方的红字发票-红字发票信息表下载-下载到桌面,然后再开具红字发票-把信息表导入就可以了。

如果购买方没有认证的话需要销售方先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发票信息表出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开具信息表格,下载信息表到桌面,然后开具发票-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就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记账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通过以上的讲解,相信大家对上月开具的专用发票本月需要作废的具体操作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想要学习更多有用的会计知识或相关的实操技能,建议大家可以选择直接到会计资源网报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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