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这两个概念频繁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但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仍然模糊不清。别担心,小编这就来为大家详细解析,并通过实例帮助大家快速理解。
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的区别
● 横向垄断协议:也称卡特尔,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如生产相同产品的经营者达成的固定产品价格的协议。横向垄断协议被认为是最原始、最直接、
危害最大的垄断行为。
●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市场环节而具有“买卖关系”的企业通过共谋达成的联合限制竞争协议。如产品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关于限制转售价格的协议。
举个直接的例子(纯属虚构)
纵向垄断:中石油从石油开采、石油加工、石油销售,在整个生产链条上形成垄断
横向垄断:中石油、中石化签署协议共同定价,对整个行业形成垄断
我国反垄断法第 17 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即禁止达成横向垄断协议;第 18 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即禁止达 成纵向垄断协议。
我国对垄断协议采取“原则禁止+例外豁免”的违法性认定模式,通过证明责任的分配区分主要横向协议和其他协议的认定规则。
总的来说,无论是横向垄断还是纵向垄断,都会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它们会削弱市场竞争、减少消费者选择、提高价格水平,甚至导致供应链利益分配失衡等问题。因此,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方面,政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各种形式的垄断行为。希望通过本文的解析和实例说明,大家能对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有更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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