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合作的广阔舞台上,股权转让交易频繁上演,而新股东对入股前公司债务的承担问题,往往成为交易双方关注的焦点。这不仅关乎创业者和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也是财会人在处理相关账务时必须明确的重要知识点。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深入探讨一下,新股东是否需要为入股前的公司债务买单,财会人们可要仔细看了哦!
新股东对入股前的债务需要承担责任吗?
要以出资人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分红的分录怎么写?
1、确定分配金额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2、分红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3、代扣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让财会人在处理相关账务时更加得心应手。如果你还有更多关于股权转让、债务承担等方面的疑问,欢迎来到会计资源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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