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为支持残疾人就业的重要资金,其账务处理对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正确处理这笔资金不仅能确保企业合规运营,还能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本文将详细阐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账务处理方法,并整理出常用的会计分录,以供读者参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账务处理怎么做?
(1)计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注:财政部会计司明确,企业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的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3)延期缴纳所支付的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注:财政部会计司明确,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4)残保金减免的会计处理
若因安置残疾人就业满足安置月数而获得全部减免或人员不超过30人免征残保金,可以不必计提;若因政策优惠或安置残疾人就业但未满足安置比例,则部分减免,可以仅就减免后实际应缴金额计提。若希望账面反映减免金额,也可以先行计提,然后原分录冲回。
借:应交税费—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管理费用
鉴于直接减免特性,不宜结转其他收益等科目。
(5)残保金返还的会计处理
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因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关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小企业会计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
提示:2024年申报所属期2023的残保金,可享受最新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账务处理涉及多个环节,企业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通过本文整理的常用会计分录,希望能为企业财务人员提供实用的指导,助力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残疾人就业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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