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处理中,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是两个容易让人混淆的概念。然而,它们在实际操作中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区分这两个概念,小编将通过两个实例为大家进行详细讲解。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混合销售
指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税务处理
1. 一般处理:从主业交税的情况
①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② 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 特殊处理:分别核算纳税
①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②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兼营销售
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是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同时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税务处理
1. 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征税
2.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从高计征
实例解析
【案例一】张三去D商场购买了一台抽油烟机,商场还提供上门安装服务,商场既销售抽油烟机,又上门提供安装服务,这项行为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服务,所以是混合销售。
【案例二】张三去D商场购买了一台抽油烟机,同时又在商场吃了炸鸡,商场既销售了货物又提供餐饮服务,但是销售货物和提供餐饮服务没有什么联系,销售抽油烟机和提供餐饮服务是独立的应税行为,应该分别核算销售与服务行为,所以是兼营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正确区分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对于企业的税务处理至关重要。因此,大家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要注重积累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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