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公司从农民手里购买农产品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开具的收购发票如何进行抵扣,成为许多企业关注的焦点问题。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成本核算和税务负担,也涉及到税收政策的正确运用。小编深知大家对此的困惑,特此整理相关内容,为大家详细解读这一问题。
公司从农民手里购买农产品开具的收购发票应该怎么抵扣
案例:G公司(一般纳税人)在农民处购买蔬菜瓜果一批,自行开具了收购发票,该批蔬菜瓜果用于加工成罐头之后对外销售,这种发票如何实现进项税额的抵扣?
答:应当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上的买价*扣除率(9%或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无需勾选抵扣,按照计算抵扣的金额直接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中的的第6栏,填写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填写“份数”和“金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希望小编关于公司从农民手里购买农产品开具的收购发票抵扣问题的介绍,能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提供明确的指引。正确理解和运用税收政策,合理进行发票抵扣,有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在税务处理过程中,如有疑问,企业应及时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人士,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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