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生产中,滴灌技术以其节水高效的特点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应用。为了进一步促进滴灌技术的普及,减轻农业生产者的经济负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一项重大利好政策——批发零售滴灌产品将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为农业生产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音。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这项政策。
批发零售滴灌产品增值税免征政策
享受主体: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指农业节水滴灌系统专用的、具有制造过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他出流装置、能够以滴状或连续流状出水的水带和水管产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并与PVC管(主管)、PE管(辅管)、承插管件、过滤器等部件组成滴灌系统。
2.生产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的纳税人申请办理免征增值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由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出具报告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须通过省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资质认定。批发和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的纳税人申请办理免征增值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质量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第一条、第四条。
展望未来,我们期待这一政策能够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助力农业生产实现更加高效、节水的灌溉方式。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增值税免征政策的信息,欢迎访问会计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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