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元化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选择在中国工作和生活。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作为国家给予劳动者的一项重要福利,对于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消费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于外籍个人而言,他们是否能享受这一政策红利,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一、外籍个人能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吗?
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外籍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外籍个人。
二、外国人个人所得税抵扣项目都有哪些呢?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两次的费用。
(四)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五)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六)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最后,小编想提醒各位财务人员,在处理外籍个人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事宜时,一定要仔细核对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如果在这方面存在疑问或困惑,可以随时访问会计资源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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