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学习:政府采购的方式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学习:政府采购的方式

在中级会计经济法的学习中,政府采购的方式是一个重要知识点。政府采购涉及公共资金的使用,其方式的正确选择至关重要。那么,政府采购有哪些具体方式呢?让我们深入探讨,以更好地掌握这一关键内容。

一、政府采购的方式

方式供应商适用情形
公开招标不特定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邀请3家以上(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
竞争性谈判3家以上(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豺规格和具体要求;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单一来源1家(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询价3家以上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采购项目

通过对政府采购方式的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其在规范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政府采购以合法、公正、透明的方式进行,为国家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本文【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学习:政府采购的方式】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会计资源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会计资源网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删除!

(0)
上一篇 2024年9月2日 14:10
下一篇 2024年9月4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