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探讨会计职业发展的征途中,中级会计经济法的学习无疑是提升专业素养的关键一环。本文聚焦于财政法律制度的核心——预算收支范围,旨在为您解析国家财政管理的基石,揭示预算编制与执行中的法律边界与规范。
一、预算收支范围
1.四本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
(1)预算收入
税收收入(最主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收入【2023年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以概括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2023年调整】
(2)预算支出
按功能 | 细分到款、项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科、教、文、卫、体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 |
按经济性质 | 细分到款 | 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
3.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经济以收定支。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综上所述,财政法律制度的预算收支范围不仅是国家财政管理的核心构成,也是中级会计从业者必须精通的法律知识要点。掌握这些要点,不仅能够提升个人在财务规划、预算控制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更能促进企业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稳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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