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关于保险中介人的知识点至关重要。作为连接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的桥梁,保险中介人的行为直接影响市场秩序。深入了解其法律地位与职责,不仅对考试有益,更对提升职业素养关键。接下来,我们将深入解析这一主题,助力您的备考之路。
一、保险中介人
1.保险代理人
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注意】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办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委托。
2.保险经纪人
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注意】佣金一般由保险人支付,但不得同时向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收取佣金。
3.保险公估人
指接受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并按约定收取报酬的机构。(2023年变化)
允许经营的业务如下(2023年新增):
(1)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2)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3)风险管理咨询。
(4)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综上,掌握保险中介人相关知识对会计专业人士意义重大。不仅助于考试,更能在工作中发挥实际作用。我们期待每位考生都能深刻理解,不仅为了考试成功,更为了职业道路上的合规与专业。共同努力,构建更加规范的会计行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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