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助力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初级会计双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初级会计双科章节重点知识,今天为大家带来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考点1:房产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以下是具体内容:
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考点1:房产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房产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1.房产税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情形 | 纳税人 | |
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 | 经营管理的单位 | |
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 | 集体单位和个人 | |
产权出典的 | 承典人 | |
产权出租的 | 经营租赁 | 出租人 |
融资租赁 | 承租人 | |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 | 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 | |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 ||
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 | ||
无租使用房产 | 使用人(代为缴纳) | |
投资联营的房产 | 共担风险 | 被投资方 |
不共担风险 | 投资方 |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所谓房屋,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包括室内游泳池。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房产税的计税方法
计税方法 | 计税依据 | 税率 | 计算公式 | |
从计征 |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 | 1.2% |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 |
从租计征 | 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 | 一般情形 | 12% |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4%) |
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 | 4% | |||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 |
2.一般情形下房产原值的规定
(1)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入房产原值
①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不可随意移动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②计入房产原值的设备主要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
(2)房产原值“加新减旧”的情形(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除外)
①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更换新的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加新)。
②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减旧)。
3.特殊方式下房产的计税规定
情形 | 计税规定 | |
投资联营房产 | 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 | 以房产余值从价计征 |
投资者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 | 以租金收入从租计征 | |
融资租赁房屋 | 实质为承租人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 | 以房产余值从价计征 |
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 | 自营 | 以房产余值从价计征 |
出租 | 以租金收入从租计征 |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房产税的有( )。
A.融资租赁房屋
B.经营租赁房屋
C.投资联营房产,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
D.投资联营房产,投资者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
【答案】AC
【解析】选项A,融资租赁房屋实质是承租人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房产税;选项B,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租计征房产税;选项C,属于“真投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房产税;选项D,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屋租金,属于“假投资”,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租计征房产税。
【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房产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
B.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C.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D.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不得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答案】ABC
【解析】选项D,纳税人更换新的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考点1:房产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内容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备考学习过程中还有疑问,可以随时来会计资源网咨询专业老师。
本文【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考点1:房产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会计资源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会计资源网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