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考点1:房产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考点1:房产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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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考点1:房产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房产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1.房产税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情形纳税人
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经营管理的单位
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集体单位和个人
产权出典的承典人
产权出租的经营租赁出租人
融资租赁承租人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代管人或使用人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
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
无租使用房产使用人(代为缴纳)
投资联营的房产共担风险被投资方
不共担风险投资方

2.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不包括农村。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所谓房屋,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包括室内游泳池。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房产税的计税方法

计税方法计税依据税率计算公式
从计征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1.2%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一般情形12%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4%)
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4%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住房用于居住

2.一般情形下房产原值的规定

(1)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入房产原值

①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不可随意移动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②计入房产原值的设备主要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

(2)房产原值“加新减旧”的情形(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除外)

①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更换新的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加新)。

②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减旧)。

3.特殊方式下房产的计税规定

情形计税规定
投资联营房产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以房产余值从价计征
投资者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以租金收入从租计征
融资租赁房屋实质为承租人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以房产余值从价计征
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自营以房产余值从价计征
出租以租金收入从租计征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房产税的有(    )。

A.融资租赁房屋

B.经营租赁房屋

C.投资联营房产,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

D.投资联营房产,投资者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

【答案】AC

【解析】选项A,融资租赁房屋实质是承租人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房产税;选项B,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租计征房产税;选项C,属于“真投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房产税;选项D,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屋租金,属于“假投资”,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租计征房产税。

【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房产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

B.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C.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D.对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不得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答案】ABC

【解析】选项D,纳税人更换新的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考点1:房产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内容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备考学习过程中还有疑问,可以随时来会计资源网咨询专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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