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助力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初级会计双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初级会计双科章节重点知识,今天为大家带来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考点24: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以下是具体内容:
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考点24: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1)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3)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2.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形(自己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3.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1)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
(4)纳税人申请退税。
【注意】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4.纳税申报的期限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3)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4)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5)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7)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不包括( )。
A.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
B.只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C.纳税年度内应纳税额高于预缴税额的
D.纳税人申请退税
【答案】A
【解析】选项A,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才需要汇算清缴;选项B、C、D,均需办理汇算清缴。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一定日期前办理汇算清缴,该日期为( )。
A.5月31日
B.6月30日
C.3月31日
D.4月15日
【答案】C
【解析】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考点24: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内容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备考学习过程中还有疑问,可以随时来会计资源网咨询专业老师。
本文【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考点24: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会计资源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会计资源网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