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这个两个知识点都是初级会计考试的重点,在《经济法基础》中基本每年都会考到,并且经常会以不定项选择题的形式考。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24《经济法基础》不定项选择题专项练习:增值税+消费税,附答案解析,一起来刷刷题吧。
2024《经济法基础》不定项选择题专项练习:增值税+消费税,附答案解析
【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7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向农民收购玉米10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买价20 000元,所收购玉米的80%于当月被用于生产膨化食品,其余20%未被领用。
(2)修缮产品展示厅,取得装饰设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150元,取得装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 700元。
(3)甲公司销售人员张某、王某到外地参加展销会,取得注明张某、王某身份信息的高铁车票,票价金额1 635元;取得酒店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80元。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果蔬食品一批,甲公司7月6日收到货款250 000元,7月18日发出货物,7月21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7月22日收到该批果蔬食品。
(5)采取折扣方式向丙公司销售自产膨化食品一批。该批膨化食品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0 000元,因丙公司购货数量较大,甲公司给予丙公司55 000元的价格优惠,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上分别注明。因丙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甲公司又给予丙公司17 800元的现金折扣。
已知:农产品扣除率为9%;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产品,按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铁路车票按9%税率计算进项税额。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均符合抵扣规定并在当月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计算甲公司收购玉米当月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20 000×80%×10%+20 000×20%×(1+9%)×9%=1 992.4(元)
B.20 000×80%×10%+20 000×20%×9%=1 960(元)
C.20 000×9%=1 800(元)
D.20 000×10%=2 000(元)
【答案】B
【解析】
(1)当月所购玉米的80%用于生产膨化食品(13%税率货物),所以80%部分对应的扣除率是10%,进项税额=20 000×80%×10%;
(2)剩余20%未领用部分对应的扣除率是9%,
进项税额=20 000×20%×9%;
(3)甲公司收购玉米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0 000×80%×10%+20 000×20%×9%=1 960(元)。
2.甲公司下列进项税额中,准予抵扣的是( )。
A.注明张某、王某身份信息的高铁车票计算的进项税额135元
B.装饰设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税额150元
C.装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2 700元
D.酒店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180元
【答案】ACD
【解析】
选项A,张某、王某为甲公司员工且取得的高铁车票注明其身份信息,按9%税率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1 635÷(1+9%)×9%=135(元);选项B,除另有规定外(如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凭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选项C、D,准予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
3.甲公司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果蔬食品,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7月21日
B.7月22日
C.7月18日
D.7月6日
【答案】C
【解析】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本题即7月18日。
4.计算甲公司当月采取折扣方式向丙公司销售自产膨化食品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500 000×13%=65 000(元)
B.(500 000-55 000-17 800)×13%=55 536(元)
C.(500 000-17 800)×13%=62 686(元)
D.(500 000-55 000)×13%=57 850(元)
【答案】D
【解析】事项(5)有两类折扣,一类是商业折扣,另一类是现金折扣。
(1)因丙公司购货数量较大而给予的折扣,属于商业折扣;商业折扣下销售额的确定,取决于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上分别注明;本题中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上分别注明,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折后价(500 000-55 000)为计税销售额,首先排除选项A、C;
(2)现金折扣是甲公司为使丙公司在期限内尽快付款而给予的折扣,依税法规定此类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排除选项B;
(3)因此甲公司当月采取折扣方式向丙公司销售自产膨化食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00 000-55 000)×13%=57 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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