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对进出境货物征收的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两类。关税的课税对象是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对从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货物,也应按规定征收进口关税。那么,大家知道关税税率是多少吗?关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吗?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一起去看看吧。
关税税率是什么?关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关税的税率
1、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种。其中,进口税率又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和暂定税率。
2、进口货物适用何种关税税率是以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为标准的。
3、进口关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实行从价计征的办法,但对啤酒、原油等少数货物则实行从量计征。对广播用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等实行从价加从量的复合税率。
二、关税税率种类(进口)
三、关税的计税依据
1、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般贸易项下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注意】
①包括货价+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其他劳务费+卖方佣金。不包括:买方佣金、回扣。
②卖方违反合同规定延期交货的罚款,卖方在货价中冲减时,罚款则不能从成交价格中扣除。
2、特殊贸易项下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①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境外加工费+料件费+复运进境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②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境外修理费+料件费
③租赁进口货物:货物租金
④国内单位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留购价格
3、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4、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申报价格明显偏低,而又不能提供合法证据和正当理由的,或者海关认为需要估价的,则按以下方法依次估定完税价格:
①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法(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②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法(境内销售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③倒扣价格估价法(境内的销售价格扣除境内有关费用)
④计算价格估价法(料件成本+加工费用)
⑤合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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