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将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填写完整。发票内容也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并且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贴心的会计资源网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情形,一起来看看吧。

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④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⑤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⑥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⑦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⑧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以上就是关于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的分享,可供阅读。如果你对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等还有疑问,或想知道更多会计证书考试、会计实操学习干货,可以随时来会计资源网咨询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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