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计从业者注意啦!2024年上海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已经正式拉开帷幕。作为提升自身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继续教育对于每一位会计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小编特此整理了本次继续教育的通知内容,为大家提供便捷的了解渠道,快来一探究竟吧!
2024上海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开始了,速来了解继续教育通知内容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规定,现将组织开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范围
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均应参加202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应首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本通知所称“会计工作”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和其他会计工作。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总会计师也属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形式
根据财政部《实施办法》规定,会计人员可通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任一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分。按照会计人员分层、分类更新知识的客观需求以及继续教育技术发展趋势,2024年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学习为主、高会面授培训和主管财政部门专题培训相结合的多种继续教育形式,鼓励参加网络学习。
1. 初中级资格会计人员主要参加网络学习,自行选择网络培训机构。在一个继续教育年度内,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一家网络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当年一般不得更换。
2. 高级资格会计人员(含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原则上应参加专项面授培训。
3. 主管财政部门根据需要组织专题培训。各主管财政部门可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和会计管理工作,围绕财政预算管理、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政府会计等,组织本辖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重点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会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面授培训。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报备年度面授培训方案。组织开展专题面授培训的主管财政部门,应于5月31日前将2024年度面授培训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授课师资、培训人数培训时间、经费来源等)报市局会计处。未报备的面授培训,相关参训人员的继续教育事项不予登记。
二是报送开班信息。每一面授培训班开班前,主管财政部门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局会计处报送开班信息(内容至少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址、培训主题、授课师资、课程安排、培训人数等),市局会计处将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对培训组织实施情况和授课效果等进行监督抽查。
三是报送培训学员信息。每一面授培训班次结束10个工作日内,主管财政部门应向市局会计处报送培训总结和实际参训人员信息表(信息表应为excel格式,字段名称依次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完成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所属财政部门、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代码、年度、通过方式、公需科目学分、专业科目学分、总学分),经审核抽查后由市局会计处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2024年12月31日前未报送培训总结和学员信息或经审核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市局会计处将不再受理。
三、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
202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且专业科目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 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专业通识知识、专业核心知识和专业拓展知识三个类别,并分别初级、中级和高级设置学习内容。2024年重点内容是新近发布和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技术、相关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收及税收征管政策、会计人员管理和诚信建设、反电信诈骗知识等。网络继续教育选课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低层级会计人员可选择高层级专业科目,高层级会计人员不得选择低层级专业科目。
2. 公需科目。公需科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思想品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
2024年继续教育科目详见附件。参加网络培训的,可供选择的科目以各网络培训机构公布的课程清单为准;参加面授培训的,以面授机构公布的课程安排和内容为准。
四、时间安排
2024年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原则上应在202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
会计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教育记录。
五、收费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含网络培训机构和面授机构)应当公开收费标准,不得乱收费,不得搭售其他任何课程和商品。主管财政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不得向个人收费。
六、工作要求
1. 及时准确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各主管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督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及时反馈已完成培训且测试合格学员的信息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测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 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综合监管。各主管财政部门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综合监管,做好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估;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宣讲,做好咨询服务和政策解释;督促各单位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切实保障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
附件: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继续教育科目指南
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继续教育科目指南(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 | 初级学习内容 | 中级学习内容 | 高级学习内容 | 2024年重点内容 | |||
类型 | 科目 | 序号 | 子科目 | ||||
专业通识知识 | 会计职业道德 | 1 | 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建设 | 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信用建设与会计诚信,严重会计失信行为、财务造假与会计舞弊典型案例分析等。 |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财会〔2023〕1号) | ||
会计法治 | 2 | 会计法律法规制度 | 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会计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人员管理、会计服务市场监管、财会监督等部门规章、制度文件。 | 1.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2.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23〕2号)3.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4.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会〔2023〕26号)5.财政部关于印发《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23〕27号)6.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7.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财监〔2023〕7号)8.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财税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财监〔2023〕16号) | |||
会计改革与发展 | 3 | 新时代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 |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系列解读,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等。 | ||||
4 | 新中国会计发展沿革 | 会计史,我国会计准则制度演进与经验启示等。 | |||||
专业核心知识 | 企业财务会计 | 5 | 企业会计准则 |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 | 1.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2.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23年度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22〕37号)3.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5.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29号) | ||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常见业务的会计处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 |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准则解释及会计处理规定的应用。 | 具体企业会计政策的分析、判断及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的综合运用。 | |||||
6 | 小企业会计准则 | 小企业常见业务的会计处理。 | |||||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 | 7 |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 我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 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及其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23〕19号)2.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财库〔2023〕21号)3.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财库〔2023〕22号)4.关于修订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财库〔2023〕23号) | |||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常见业务的会计处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 政府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准则制度解释及会计处理规定的应用,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 |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综合运用。 | ||||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分析 | |||||||
8 | 非营利组织及基金类会计制度 |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工会的会计核算、基金(资金)类的会计核算。 | |||||
农村会计 | 9 | 农村会计制度 |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 | 1.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3〕14号)2.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20号) | |||
管理会计 | 10 | 管理会计理论与应用 | 我国管理会计体系概况,业财融合实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管理会计指引。 | 1.优秀案例2.业财融合 | |||
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管理会计指引体系概况。 |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管理会计典型案例分析。 | 管理会计工具与方法的综合运用。 | |||||
内部控制 | 11 | 内部控制理论与应用 | 我国内部控制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内部控制有关制度。 | 1.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 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财会〔2023〕30号)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23〕31号) | |||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知识。 |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评价指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与报告管理制度。 |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评价指引的综合应用。 | |||||
财务管理 | 12 | 财务管理理论与应用 | 企业财务管理基础知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基础知识。 | 企业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财务报表分析等实践应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 财务管理知识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应用。 | 1.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2〕1号)2.关于中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2〕23号)3.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科研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发〔2023〕4号) | |
税收政策和实务 | 13 | 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与实务应用 | 我国税收法律体系概况,当年新制定修订或实施的税收法律法规制度。 | 1.关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票试点全面扩围工作安排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1号)2.关于明确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税费扣减标准的公告(沪财发〔2023〕11号)3.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4.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5.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6.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8.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9.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10.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11.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12.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13.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14.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15.2023年以来新发布的其他税收及征管政策 | |||
主要税种基本知识,税收征收管理。 | 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重点难点问题,税务与会计相关问题。 | 税收知识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运用及税收规划与管理;国际税收法律法规及征管实践;税务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分析。 | |||||
会计 信息化 | 14 | 会计数据标准应用 | 会计数据标准介绍及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应用。 | ||||
15 | 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 | 会计信息化、数字化相关制度,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 | 1.《财政部 银保监会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财会〔2022〕39号)2.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公文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档〔2023〕66号) | ||||
专业拓展知识 | 可持续 信息披露 | 16 | 可持续信息披露研究动态 | 可持续披露准则相关情况,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专题及相关热点问题。 | |||
审计基础 | 17 | 审计基础知识 | 审计的基本理论、程序和方法等基础知识及相关热点问题。 | ||||
金融基础 | 18 | 金融基础知识 | 金融风险防范、金融科技与监管、数字金融、国际金融等基础知识及相关热点问题。 | ||||
财经相关法规 | 19 | 财政金融法律法规 | 国有资产管理、预算、证券、保险、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等。 | 1.财政部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预〔2023〕76号)2.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16号)3.关于印发《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23〕95号)4.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发〔2023〕13号)5.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50号)6.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财政支出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沪财绩〔2023〕20 号)7.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8.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通知(沪财采〔2023〕26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沪财资〔2023〕14 号)10.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资〔2023〕17 号)11.关于印发《加强公物仓财政资源统筹 完善公物仓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财资〔2023〕18 号)12.关于印发《上海市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财发〔2023〕17号)1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资〔2023〕141号) | |||
20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 | 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外商投资企业等不同企业类别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
21 | 其他法律法规 | 民法典中与经济业务事项相关的法律知识等。 | |||||
其他财会财经热点 | 22 | 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 | 会计国际治理体系、国际会计准则最新发展、商业模式创新与会计变革、智能财务与共享中心建设、“双碳”政策与会计行业发展等热点会计与财务问题。 | ||||
23 | 财税体制改革热点问题 | 财税体制改革背景、历程与展望,财税体制改革相关理论,财税体制改革主要内容等。 |
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公需科目)
政治理论、思想品德、经济法律法规、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知识、语言工具、文化修养知识等。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
通过本次对2024年上海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内容的解读,相信大家对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希望大家能够抓住这次学习机会,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也请大家持续关注后续通知,以便及时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本文【2024上海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开始了,速来了解继续教育通知内容】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会计资源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会计资源网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