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有小伙伴就问了:哪些行为是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行为哪些征收增值税?关于这些,小编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
哪些行为是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行为哪些征收增值税?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总结】视同销售货物
2、单位或者个人的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征收增值税:
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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