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助力大家高效备考学习初级会计双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初级会计双科章节重点知识,今天为大家带来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考点12:其他结算方式,以下是具体内容:
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考点12:其他结算方式
1.汇兑
(1)概念及适用范围
①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②汇兑分为信汇、电汇两种,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2)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事项
①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③确定的金额;
④收款人名称;
⑤汇款人名称;
⑥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
⑦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
⑧委托日期;
⑨汇款人签章。
(3)汇款回单与收账通知
①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经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②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4)汇兑的撤销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2.委托收款
(1)概念和适用范围
①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②单位和个人凭已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2)必须记载事项
①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
②确定的金额;
③付款人名称;
④收款人名称;
⑤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
⑥委托日期;
⑦收款人签章。
【注意1】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注意2】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注意3】委托收款以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
(3)付款
①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②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2023·判断题】汇款回单是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
【答案】×
【解析】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2020·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汇兑结算方式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汇款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在汇兑凭证上必须记载其账号
B.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不得申请撤销
C.单位和个人的款项结算均可使用
D.收款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在汇兑凭证上必须记载其账号
【答案】ACD
【解析】选项AD,汇兑凭证记载的汇款人、收款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必须记载其账号;选项B,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选项C,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考点12:其他结算方式的内容分享,可供大家阅读。如果大家备考学习过程中还有疑问,可以随时来会计资源网咨询专业老师哦~
本文【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三章考点12:其他结算方式】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会计资源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会计资源网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删除!